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在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中,针对发明专利还增加了期限补偿制度: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相关发明专利,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威海发明专利的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