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申报南京市江北新区技创新平台资金奖补及认定条件
2021年南京市江北新区技创新平台支持政策包含哪些内容?哪些企业可以申报该项目?申报该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项目认定后有多少资金奖补?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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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技创新平台奖励资金
1、对通过南京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500 万元奖励。
2、对新落户新区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同时符合通过南京市备案认定和列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序列的,不重复享受该奖励。对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实施并落户新区的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获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的,按其获得的支持力度,给予 1:1 的配套经费支持。
3、对获得省、市绩效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其获得的省、市绩效奖励资金 10%的附加奖励。
4、对新获批或新落户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给予 500 万元支持;对新获批或新落户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 200 万元支持;对新获批或新落户的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给予 100 万元支持。
二、技创新平台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包括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创新平台,具体条件如下:
(一)新型研发机构
1、在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纳税;
2、2018年1月1日后通过南京市正式备案,或2017年4月20后列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序列的研究机构。
(二)企业创新平台
1、在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纳税的企业为主体建设;
2、2017年4月20日后通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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